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的使用規則
一、貴方可以引用認證資格和使用認證證書的范圍
1、可在獲證的認證范圍內使用,但不得轉借、出售或修改證書內容;
2、可在文件、廣告和有關宣傳材料上影印;
3、可以用于運輸產品的大包裝上面,但應帶有一個清楚的聲明,聲明
可包含的引用:獲證客戶的標識(例如品牌或名稱)、管理體系的類
型(例如質量、環境)和適用標準、頒發證書的認證機構。如“本企
業通過 XX 認證機構 XX 管理體系認證”。
二、貴方不可以使用證書的范圍
1、不可使用在一個有形產品或消費者所見到產品上,或設計文件上,或實驗室的測試和校準報告上,或作為產品及設計文件的合格說明;
2、不可應用于產品或產品包裝之上,或以任何其他可解釋為表示產品符合性的方式使用(產品包裝的判別標準是其可從產品上移除且不會導致產品分解、碎裂或損壞。附帶信息的判別標準是其可分開獲得或易于分離。型號標簽或銘牌被視為產品的一部分。)聲明絕不應暗示產品、過程或服務以這種方式得到了認證。不得利用認證證書和相關文字、符號,誤導公眾認為其產品、服務通過認證。
3、不可用于證書覆蓋的認證范圍以外的場所和活動。
三、禁止單獨使用認可標識和發布認證的虛假聲明。
四、認證證書的使用,必須在《證書》有效期內,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,
貴方應辦理換證手續:
1、管理體系/服務體系認證標準變更;
2、法律地位、經營狀況、組織狀態或所有權變更;
3、管理體系/服務體系認證運作范圍變更;
4、管理體系/服務體系認證證書持有組織的名稱、地址、場所重大變更;
5、管理體系/服務體系和過程的重大變更。
五、如貴方受到暫停、撤銷資格處理時,應停止使用帶有HJRZ認證標識的所有認證文件,當認證范圍變更應及時修改宣傳文件。
在貴方受到撤銷資格的處理時,應及時將認證證書交回HJRZ。
注:認證證書為管理體系認證、服務認證、其他管理體系等認證證書的統稱,不再分別描述證書類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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