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證規則和程序
一、認證申請
1. 申請認證的基本條件:
-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;
-社區、地區、地方政府或組織的一部分(適用于碳減排/清除類直接涉碳管理體系認證、碳披露類直接涉碳管理體系認證、碳中和類直接涉碳管理體系認證)
-產品與生產符合國家法規的規定;
-建立了相應認證標準要求和企業體系有效運行所需的文件化信息;
-進行了內審和管理評審(適用時);
-質量管理體系(除建筑施工企業)、環境管理體系、職業健康管理體系運行時間不少于 3 個月。
-服務認證運行時間不少于 6 個月
2. 工程建設施工企業申請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條件:
-已按 GB/T19001 / ISO9001《質量管理體系 要求》和 GB/T50430《工程建設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范》的要求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并運行 3 個月。
申請方應填寫認證申請表,同時提供其法律地位文件、資質證書(復印件)及認證機構認為有必要的其它文件,認證機構在收到申請表之日起15 天以內,做出受理與否的答復。在接受申請后,雙方簽訂合同書。
注: 以上標準為現行有效版本。
二、現場審核/審查
1. 認證機構至少在審核開始的五天前將審核計劃/審查計劃(包括審核員/審查員名單、審核日程安排)書面通知受審核方/受審查方,經受審核方/受審查方確認后,按計劃實施現場審核/審查。
2. 初次審核分兩階段完成,其中文件審核是第一階段的內容,第一階段審核活動通常在客戶的場所進行。服務認證一階段審核通常為文件審查(對文件及相關資質或者相關認證證書審查),適用時安排現場審查。
3. 在第二階段的現場審核/審查末次會議前,審核組/審查組要與企業負責人溝通情況,在末次會議上要報告現場審核/審查發現及審核/審查結論。
4. 對審核/審查中發現的不合格項,受審核方/受審查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采取糾正措施,并經審核組/審查組驗證,驗證的方式有書面驗證和現場驗證兩種,驗證合格后,審核組/審查組將審核報告及相關資料報認證機構。
三、審批發證
1. 認證機構審核部對審核報告/審查報告和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后,報專家委員會評定,認證機構技委會主任做出是否準予認證注冊的決定。
2. 凡通過注冊的企業由認證機構頒發證書,并在認可委、認監委和我公司的網站上予以公告。未被批準的企業將在通知中說明原因。如該企業再次提出申請,至少 6 個月后才能受理。
3. 獲證組織證書查詢途徑 www.tpzprpr.cn;www.cnca.gov.cn
上一篇:認證收費規則
下一篇:申請方/獲證方的權利和義務